东莞市永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备制造 环保工程服务 环评办理服务

134-1681-4550

微信二维码

4环保资讯

排污许可证常见问题(1)-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交流区

文章出处:环保政策 责任编辑:东莞市永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1-12-18
  ​执行排污许可证规章制度,排污单位主要担负哪些责任?

主要是没证排污的法律责任,未按证排污的法律责任,不执行信息公示责任的法律责任,违背还可以检查的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常见问题(1)​


排污单位务必按时持证上岗排污、按证排污,不可没证排污。机关事业单位应立即领取排污许可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法律责任,服务承诺依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污并严格遵守;贯彻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法和别的各类环境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污染物排放类型、浓度值和排放量等做到许可规定;确立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纳监督管理。

排污单位应依规进行自主检测,安裝或应用监测设备应合乎国家相关环保监测、cnas认证要求和技术标准,确保数据信息合理合法合理,确保机器设备常规运作,妥当储存记录,创建精确详细的环境安全管理账表,安裝在线检测机器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连接网络。机关事业单位应属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汇报排污许可证实行状况,依规向社會公布污染物排放数据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有效承担。排放状况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合的,应立即向环境保护部门汇报。
城市分站广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北京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