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主要从事设备设计、组装和调试(机加工委外),根据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属于环评豁免项目,不涉及废水废气和危废,且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请问还需要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吗?
问题答复:
您好!如果贵司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且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可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